做保姆别有好处

"自尊啊自尊,都说是人性的进步,却也可以是自封的故步"

英语的重要,有时会从八杆子打不到的地方突然冒出来。最近,所谓的“桑兰博客批保姆”事件引起了热烈议论。很多女士感叹:要找个称心的保姆太难了。记得桑兰曾在美国治疗,当时还给她配了个翻译。如果桑兰英语足够好,国家照顾一下,让驻马尼拉大使馆给她找个菲律宾保姆算了。

城里人有个错觉,以为桑兰保姆那样的农村孩子,必然吃苦耐劳,什么活都能干。二十年前或许如此,现在呢?——前年回故乡探亲,说起村里小辈,家母摇头道:现在的男孩,高中毕业,连捆稻都不会。男人前面割稻,女人在后面把割下的稻禾捆起来,那算轻活,但要跟得上割稻的进度,也要一点技巧和耐力——现在的农村男孩不会。

现在的农村女孩,一样是独生子女。小时候摔一跤,跟城里一样,也是四个老人齐齐扑过来捶地板:地板坏,地板坏,把俺宝宝摔痛了!现在的民工荒,在本人看来,原因之一就是如今的农村女孩不肯再干牛马活,在玩具厂里一天闻十四个小时的油漆味。

美国如今也为保姆荒而头疼。不过原因和中国不一样。19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,黑人女性不愿再为白人当保姆,白人中产阶级也不敢再雇黑人做保姆;另一方面,民权运动促使女性走出家庭并大量进入医生、律师等工作压力很大的男性传统职业,却又令保姆需求大增。结果是非法移民大批进入美国当保姆。克林顿当总统时,由此还闹出“保姆门”趣事。

克林顿夫妇都是律师出身,同学朋友里思想左倾的女律师很多。他当选后,这些女权主义律师强烈要求:提名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司法部长。克林顿首先提名当时年方四十的女律师佐伊·贝尔德。没想到媒体爆料,说她违反法律,雇用非法移民做保姆,而且不付社会保险(美国雇女佣也像工厂雇工一样,雇主要付医疗保险和国家退休金提成)。克林顿第二次提名比他大两岁的金芭·伍德。媒体继续爆料,她也雇过非法移民做保姆。第三次,克林顿不敢再找民权运动后出道的同龄人,提名当时已经54岁的珍妮特·雷诺。她带孩子时,还是雇黑人女性的年代,不至于陷入“保姆门”。

雷诺后来得了帕金森症,仍然抖着手为克林顿坚守岗位。但她又没守好,缺乏知人之明,任命的特别检察官,非要把克林顿的生活问题当作政治问题来审查,搞出“拉链门”大丑事。不过雷诺在任期间,让移民局(当时隶属司法部)少管国人的家务事,悄悄放松了进口菲律宾女佣的管制。菲佣因为讲英语,在美国特别受欢迎。

同时,那些有政治抱负的女人,也开始注意雇用保姆的法律问题和形象问题。奥巴马这次当选,女性阁员就没有出现“保姆门”。奥巴马夫妇自己,按收入足够雇保姆,但他们很有远见地坚决不雇,让外婆照料两个女儿,这次还把老人带入白宫,继续照料。

美国南加州大学有位社会学教授,本籍波多黎各,是靠着母亲在美国做女佣而受教育的。她写过一本美国女佣问题的专著。根据她的调查,拒绝当保姆,并没有给贫穷黑人带来什么好处。做保姆不但有收入,而且直接进入美国中产阶级的家庭核心,可以很具体地学习他们的生活方式,甚至建立贫民区之外的人际联系。保姆本人或许一辈子做保姆,但收入、生活知识和人际联系,却有助于保姆的子女从底层升入中产阶级甚至社会上层。保姆这一层际交流的桥梁被切断之后,民权运动之前未能积累足够文化因素的黑人贫民,特别是单身母亲,往往成为一代又一代的福利寄生虫。父母吃社会福利,子女还是吃社会福利。《纽约时报》专栏作者托马斯·弗里德曼,经常批评美国教育。有一回,他在专栏里拿女佣说事。弗里德曼比较了菲律宾女佣和她们的雇主。女佣们把钱寄回去,让子女在菲律宾受到最好的教育,然后来美国读最好的大学(成绩好在美国很容易申请奖学金)。而她们雇主的子女,在美国的公立学校里什么都没学到,在今后的全球化竞争中,将输给照看过他们的保姆的子女。